0

    徐亮谈C罗打小球迷:我不喜欢他!C罗不像梅西场上场下表里如一|里奥梅西|c罗_网易订阅

    2024.06.15 | admin | 21次围观

    徐亮谈C罗打小球迷:我不喜欢他!C罗不像梅西场上场下表里如一|里奥梅西|c罗_网易订阅

    前国脚徐亮在一个视频中,谈到了最近C罗攻击埃弗顿一位患自闭症、运动障碍症的小球迷一事时说:

    “C罗摔手机事件,这两天引起的热议还是不小的。首先我想说,被摔手机的这位小朋友的家长,已经公开表示:‘不会应C罗邀请,去老特拉福德去看球’,说白了:我不想原谅C罗对我的孩子做出的这种行为。这是家长的一个官方反馈”。

    “C罗确实是足坛上不可或缺的一个球员,但作为人来说,我并不喜欢这个人!这是一名曾经的著名球员说出来的话:‘球场上的C罗,和球场下的C罗,是可以分两种喜欢的’”。

    “这也是我一直以来为什么喜欢梅西的原因之一:就是梅西在球场上跟球场下,是同样会得到众多球迷尊重的一名球员,但C罗往往会是一名场下有更多争议的球员”。

    “当然了,每个人的脾气秉性、性格也没有什么绝对的错,有的人就喜欢这种张扬的性格,只不过,可能大部分人不会选择喜欢这样的性格罢了”。

    其一,徐亮谈到了一个事实,那就是到目前为止,被伤害者并没有因为C罗团队发出的官方道歉,而原谅了C罗,反而这个孩子及其妈妈都表达了“未感受到C罗真诚的道歉;不想再看到C罗;不会接受其邀请看球”等感受。

    在警方已介入调查此事后,其实C罗能否取得被害者的谅解很重要,这会决定着此案的走向,也因此会对C罗形象产生不同的影响。

    但显然,C罗除了由其团队发出一个官方道歉外,不仅难看到很诚意的反省,且C罗本人随后还在社交媒体上发其健身照,其姐姐更是声称:

    “有些人的生活不如意,就只能对别人指手画脚。亲爱的弟弟(C 罗),你不需要向所有人证明什么,以后用事实,让所有人闭嘴”。

    ——其实打人就打人,C罗自己也道歉了,罗姐的所谓用事实让所有人闭嘴,其实主要还是说用进球打嘴批评者,但事实上,这次的事件跟踢球没一毛球的关系,“打人”,只代表着品行问题,甚至是违法问题了,你即便再进800球,也不可能让别人对此现象闭嘴的。

    罗姐们经常如此“神补刀”,也再次让世人见证了那句“C罗的姐姐就是猪队友”的观点。

    如果被打的孩子及其母亲认为:C罗及其姐姐的后续言行,还是针对他们,则双方就更难达成合解了——如果因此走上依法解决的程序中,显然这是对C罗的人设是一大打击!

    其二,徐亮是国内知名球员中,第一个敢于如此说出“我不喜欢C罗,而是喜欢梅西”的第一人吧?毕竟,在简体中文圈,罗粉还是有着很惊人“能量”的,徐亮看来还是有点儿勇气的!

    像女足球星王霜,她在称自己的偶像是C罗时,还不忘了同时说梅西很优秀——但徐亮显然是一个爽直的人,喜欢就是喜欢,不喜欢就是不喜欢,一点也不掖着藏着,当然,徐亮这样的性格,也必然会招致罗粉们的不满和攻击了。

    其三,徐亮谈到了喜欢梅西,而不喜欢C罗的一个重要原因,那就是梅西能场、内外表里合一,而C罗球场上和球场外,是两个不同的形象:踢球与做人,并不一致!

    像在球场上,C罗的身体自律、顽强无畏、不服输等精神,以及其进球的嗅觉、意识等天赋,显然是球迷喜欢他的重要原因;当然,C罗的高富帅形象之人设塑造,也是世界上有很多“罗粉”的重要原因。

    其实,即便在场上,像C罗对对手的拳打脚踢、跳水等,以及其已得过12张红牌等表现,其实也能反映出他的一些“本真性格”来。

    最起码能说明:C罗确实如自己在道歉中所言,在“情绪管控”方面的能力和成熟度上,他真有点像其外号“罗三岁”了。

    这种情绪控制力差的品性,到了场下的日常生活中,也更容易显现出来——比如这次突然攻击小球员;还有像C罗生活中的两性关系,甚至发生了涉嫌强奸案;在西甲时偷漏税和被处罚,是梅西的近三倍等,都说明了C罗在球场上的人设形象,确实与球场下差别很大。

    梅西则是球场上仅得过3张红牌;而场场面对多人包夹防守,梅西只要不倒地,大都会站起来继续,他极少与裁判和对手纠缠,更是很少恶意犯规,这也是他在球场上能得到对手尊重,对手也很少对梅西下狠手的一大重要原因!

    而在球场下,现实生活中的梅西低调、内敛;温和、友善;重情、忠贞……显然因此赢得了世人的好评,这也是梅西能成为足坛历史上,唯一一位获得世界体育劳伦斯大奖的重要原因!

    其四,当然,亦如徐亮最后所言: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性格,这方面也难说有绝对的对或错。

    有人可以不喜欢C罗,但也不必因为他攻击了孩子,就一定要一棍子从此打死,任何人都会有优秀或不好的一面,世上无圣人,甚至是梅西,也不可能完美无缺,所以,作为吃瓜群众,我们还是先做好自己,道德评判的事,还是交给“上天”;法律的事,交给法律吧!【原创评论:瑜说还休】

    版权声明

   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xx立场。
    本文系作者授权xxx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

    发表评论